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碳排放强度、空气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指数等主要目标任务。
《行动计划》确定,2022年主要目标为:全市及各区碳排放强度下降3%左右;尽最大努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70.3%,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受污染耕地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力争稳定向好;并因地制宜,同步分解了各区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及重点任务计划。
《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监测统计核算体系,完善责任考核机制的同时,推进能源、产业、建筑、供热、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如交通领域,继续推进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
《行动计划》提出,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零碳”改造示范。年底前完成2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持续增长。加强财政资金对低碳领域政策制定、技术推广、试点项目的支持。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方面。《行动计划》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使用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组织开展抽检,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每个项目在施工期内力争至少抽检1次。在政府采购中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
11月15日前,在保证群众安全取暖过冬的前提下,门头沟区、房山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等有序推进剩余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配套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共完成8000户以上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同时加强洁净煤的煤质检查工作。已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巩固“无煤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