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到: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等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以公共建筑为重点,推进实施既有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同步实施自然通风、采光、建筑节水和环境改造。建立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能源消费与碳排放情况实时监测、智能管控。到2025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结合低碳社区、未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推进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低碳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相关的节能改造。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耗审计,开展综合能效诊断,优先对建成2000年以前的存量建筑开展能效提升改造,提升公共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动既有建筑用能设备能效提升改造,鼓励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2级及以上能效水平的用能设备。(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供电公司)
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政策,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可再生能源设施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开展太阳能应用分析评估,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充分考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完成市下达目标。(县建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