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实施《广西支持冷藏集装箱运输等3项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对全球排位前100名集装箱班轮公司在广西新注册的子公司并参与北部湾港国际航线运营满1年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适用《实施细则》的3项政策分别为:对给予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运价下浮达到一定比例的铁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北部湾港上行至通道沿线省份以及广西区内上下行的北部湾港海铁联运集装箱班列、海公联运集装箱卡车运输的冷藏集装箱重箱给予资金补助;对全球排位前100名集装箱班轮公司在广西新注册的子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资金申请方面,《实施细则》规定,支持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开行的铁路企业、运输冷藏集装箱重箱的企业、在广西新注册并参与北部湾港国际航线运营满1年的集装箱班轮公司,每年1月15日前行文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提交上一年度奖补资金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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