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
原文件中提到: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科学合理制定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职住平衡,推动城市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编制本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扎实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示范项目。将既有居住建筑绿色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清洁供热,推进余热暖民项目。组织实施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数据中心制冷系统能效提升、园区制冷改造和冷链物流绿色改造等重点示范工程,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1至2个绿色生态城区,中心城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以提高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能、提升用能效率为路径,积极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实施供暖系统电气化改造,因地制宜采用空气源、地源热泵等清洁用能设备替代燃油、燃气锅炉,推进制冷系统逐步以电力空调机组替代直燃机空调机组。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选择智能高效灯具,力争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达到100%。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30个。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力争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动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周边燃煤锅炉改燃关停任务。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持续巩固居民清洁取暖成果,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比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量下降10%。(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外,在文件中还提到,政府将“完善经济政策。各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区两级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对于制冷行业来说,这无疑是新的发展机遇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