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住建局持续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7/T5043-202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5097-2021),其中,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落实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运行维护技术导则等标准规范,在设计、图审、验收、运维及评价各环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口,对不符合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截至4月中旬,全市新增绿色建筑191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95%以上。
拓展资料:绿色建筑是指建筑物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绿色建筑与传统建筑相比,更加强调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科学的整体设计,采用自然通风采光、低能耗围护结构、新能源利用、水循环利用、绿色建材等集成技术,更广泛地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提高环境质量和舒适度,助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