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1 日,第 22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前夕,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威乐(中国)水泵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乐中国”)诉威乐水泵(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威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作出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 2021 年 7 月 21 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令“上海威乐”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其企业名称,在《法治日报》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赔偿威乐中国经济损失 1,500 万元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10 万元。
“上海威乐”长达十余年之久的恶意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此受到法律严惩。
威乐中国的员工、经销商伙伴及广大客户一直高度关注的这起诉讼案件就此尘埃落定。
威乐上海侵权案件持续时间久,影响范围广,性质恶劣。在判决当日,上海知产法院特别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介绍了这一案件。上海知产法院指出:威乐中国要求上海威乐停止使用“威乐”字号的企业名称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可予以支持。综合考虑到上海威乐的侵权规模、侵权情节及本案可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相关情况,威乐中国主张的赔偿金额总额 1,500 万元在合理范围内,一审判决予以支持并无不当。
从当日上海知产法院微信公众号中可以发现,上海知产法院对包括“上海威乐”侵权案在内的三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是为了彰显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和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充分保护,着力维护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的市场环境,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
4 月初,威乐中国在另一起重点维权案中同样取得胜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即终审判决,认定威乐泵业(江苏)有限公司及北京阳光新宇能源科技有限该公司对威乐中国实施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判决“江苏威乐”赔偿威乐中国经济损失 500 万元人民币。
这两起案件中,我国两家知名知识产权法院均适用惩罚性赔偿作出判决,引起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
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权指出:”这两起案件充分体现出中国司法机关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态度。”徐主任表示,威乐中国作为行业内知名品牌,对“江苏威乐”和“上海威乐”等侵权者提起诉讼并连续获得法院支持,取得维权重大胜利,体现出威乐中国维护自身商标专用权和品牌声誉的决心。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作出判决,必将震慑业内外其他违法者。
威乐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任何搭便车、傍名牌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捍卫消费者利益,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地向我们提供侵权信息,共同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