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池县人民政府发布《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实施方案内容显示,2021年-2023年期间,项目总户数2.7万户,项目总投资3.5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补助资金9450万元,县财政配套控制在4860万元以内,农户自筹2.16亿元。
《通知》表示,坚持属地管理,统筹协调。清洁取暖项目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面推动项目落实。因地制宜,合力推进。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提供多种采暖安装方式,供农户自主选择。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府统筹支持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请专家对登记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后,乡镇、农户可与企业直接商谈、签订协议并组织实施。精准施策,可持续发展。按照农户“房屋面积、实际收入水平、自主选择取暖方式”原则,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户用得起、用得好,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重点任务及完成时限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实施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及“煤改电”、“煤改气”工程。一是根据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条件,农户因地制宜实施“太阳能+”取暖、生物质能取暖、地热取暖项目,积极推进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和各类蓄热式、直热式电采暖技术、燃气壁挂炉等分散式清洁取暖设施。二是按照“电改优先、气改补充、合理负担、惠及民生”原则,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