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1、推进区域分布供暖,推广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户用热源。2、全面推进工业节能,加强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智能管理系统、热泵应用技术等节能技术改造。3、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扩大供热、燃气等能源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提升建设水平,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
通知提出:推进区域分布供暖。在集中供暖未涉及的农村地区,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多措并举推进清洁取暖热源及配套设施建设,分散实施电代煤和气代煤,科学确定取暖方式、技术路线和推进次序,推广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等户用热源。
通知提出:全面推进工业节能。对钢铁、化工、焦化、建材、电力、热力等重点行业,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系列工程。加强电机系统节能、能源系统优化、智能管理系统、热泵应用技术等节能技术改造,提高单位产品的能效水平,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模式,实现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实施产业园区节能升级工程,推动企业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原料与产品耦合。推动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强数字信息技术在节能领域的应用,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耗增长管控,提高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幅度达上级约束性指标。
通知提出:大力推广建筑节能,实施城镇节能降碳工程,以老旧小区为重点,对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进行节能升级改造,推动建设低碳、韧性、海绵城市。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72.5%的建筑设计标准,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调发展。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绿色建设标准,逐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促进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深度融合,实现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扩大供热、燃气等能源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提升建设水平,加快工业余热在城镇供热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在有条件的办公建筑和居民小区试点开展多能互补智能微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