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加大对河北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的提案》时表示,自2020年起,该部专门安排资金对河北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运营给予适当补助,并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重点向农村困难群众倾斜,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河北省可将相关资金统筹用于建立健全清洁取暖运行补贴长效机制。
答复中指出,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直将河北省作为重点支持地区。“十三五”期间,共安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近300亿元,约占全国该项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一,充分体现了重点倾斜。资金重点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等工作。
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支持力度,剔除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衡水等市三年清洁取暖试点期结束、改造奖补资金到期的因素影响,该省资金额度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而且仍然是全国获得该项资金最多的省份。
除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河北省大力支持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河北省加大了支持力度,推动开展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污染治理、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大气治理工作开展。此外,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也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重要途径。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通过现有政策渠道支持做好相关工作,并对地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指导,推动河北省落实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