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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及北方地区最新清洁取暖政策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0-04-30 13:11:12

进入二季度,北京、河北等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招投标陆续启动,今年国家及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政策又如何?《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进行梳理。

丨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

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能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生态环境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丨生态环境部

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19年:持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全覆盖,完成散煤治理700余万户。

2020年: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持续开展预警、约谈、问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

正在研究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注重做好三个统筹,对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做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一个统筹是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治,第二个统筹是统筹秋冬季和春夏季,第三个统筹是统筹重点区域和城市群地区;着重抓好三大工程建设,这三大工程就是: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公转铁”工程。

丨北京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

2019年: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优化“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鼓励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进清洁供暖,规范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继续推进落实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政策。

2020年:继续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推进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提高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日常督察。

巩固平原地区“无煤化”成果:各区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并组织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11月15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丨天津

天津市2020年至2023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

拟于2020年至2023年延续执行市居民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有关运行政策,并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煤改电”运行政策: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此外,每户每年保供炊事用液化石油气8罐(15公斤/罐),每罐补贴50元,由区财政负担。上述政策暂定3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

“煤改气”运行政策: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执行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上述政策暂定3年,自2020年4月起至2023年3月止。

丨河北

“河北省2019-2020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成效”新闻发布会

2019年: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清洁取暖223.97万户,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764.38万户,其中传输通道城市完成728.59万户,平原地区七成(70.1%)农户实现清洁取暖,剩余农户洁净煤配送全覆盖。传输通道城市率先基本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强化劣质散煤管控,全省取缔无证散煤销售点656个。

2020年: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统筹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集中开展“八大攻坚”,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收官。坚持不懈开展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加快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

丨山西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2020年:2020年10月底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范围的8个重点城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吕梁、运城)完成经国家备案的清洁取暖改造内容和目标,实现平原地区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11个设区市 建成区、县(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力争达到60%以上。晋北区域的大同市平城区、 云冈区、云州区,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定襄县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发展超低排放热电联产和供热锅炉,煤改电、煤改气优先采取集中供热方式。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实施连片改造,并落实好 补贴政策,确保居民用得起、用得住、用得好。

各地要将清洁取暖资金和相关资源向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 1+30”等重点区域倾斜。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最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省能源局牵头,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10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行政区域内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保留锅 炉实施高效节能环保低碳燃烧技术改造,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县政府负责落实)

丨吉林

吉林省电能清洁取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支持范围:为加大电能清洁取暖支持力度,对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等建筑物(构筑物)采用电能清洁取暖且符合年度支持重点的项目,全部纳入奖补范围(要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支持技术类型:(一)直热式电能清洁取暖,包括采用电热膜、发热电缆、电散热器等终端供暖;(二)蓄热式电能清洁取暖,包括采用水蓄热、固体蓄热、相变蓄热供暖等。

奖补期限和标准:奖补限期从2019年起至2021年止,2021年以后全部市场化,政府不再给予奖补资金引导。

辽宁

辽宁省推进清洁取暖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

力争到2020年,全省水源、地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面积达到5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力争到2020年,生物质供暖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各市政府)力争到2020年,工业余热供暖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推进已核准和纳入规划的民生热电联产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投产10项工程,新增供热面积1亿平方米。

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无法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烧煤取暖的,重点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炊具”替代散烧煤取暖,推广环保炊事采暖炉具、吊炕、热水空调和暖气“四位一体”供暖模式。力争2020年供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各市政府)

丨黑龙江

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黑政规〔2018〕19号)

以哈尔滨市为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率先推进天然气供暖和电供暖。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替代条件的地区,要健全洁净煤供应保障体系,积极推广洁净煤替代散煤燃烧。(省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

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省发展和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丨山东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山东省2018—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

2019年: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取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推进城乡清洁采暖。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设区及县城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7.5亿平方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行集中供热试点。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地区,根据本地区供热资源条件,结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能等其它清洁能源替代。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

丨河南

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9年:完成“双替代”取暖改造209万户。2020年:生态环境事关全社会共同利益,必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好。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下大力气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强化联防联控和区域共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丨陕西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整村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期前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任务;关中地区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丨内蒙古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各盟市要有规划、有方案、有施工图,城市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以旗县(市、区)或苏木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分散式清洁取暖。按照热网互联互通、供热统一调度要求,打通供热管网“断头路”,形成多热源联合供热环网,互相调剂、互为备用、互相补充。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力争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旗县(市、区)和城乡结合部达到60%以上。

牵头部门:自治区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丨甘肃

2020年深度贫困县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2020年,继续在23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120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全部项目要在当年开工建设,并在当年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安全、清洁供暖。

实施原则:(一)严格规划,科学遴选。各地在2017年制定备案的温暖工程规划库的基础上,核减2018、2019年已实施项目及其他资金安排实施过的项目,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确保本年度项目安排不重复、不交叉,优先向最贫困、最亟需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倾斜。(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各地结合自身地域特征和资源优势,科学总结2018、2019两年项目实施经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统筹考虑建设费、后期运行费等,科学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供暖方式,确保供暖的安全、清洁和经济适用性。(三)改建结合,节能环保。各地根据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在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时,不得造成环境污染,新建项目要采用清洁供暖模式,现有环保不达标的供暖模式要进行清洁改造。(四)地方主导,当年投用。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行省级统筹规划、市州协调指导、县区组织实施,在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安全、清洁、高效供暖。

资金安排:省级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一次性下达项目县市区,由其统筹使用。

丨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

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调整优化城市供热规划,到2020年,全区城镇集中供热范围进一步扩大。2018年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并分年度组织实施。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依实际情况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具备地热资源开发条件的地区,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地热供暖开发。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将洁净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别负责,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参与)

丨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

预计到2021年,全疆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将达9.07亿平方米,较2017年增取暖面积约2.27亿平方米,供热需求较大。其中,热源建设目标是,到2021年,全疆清洁取暖面积达3.26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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