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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供热计量改革成效初现 问题犹存

来源: 作者:admin

2010-12-06 20:29:55

供热计量改革,对于促进建筑节能,完善供热体制改革,节约群众用热费用,意义重大。目前,这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如何,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供热计量改革,对于促进建筑节能,完善供热体制改革,节约群众用热费用,意义重大。目前,这项改革的进展情况如何,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22日,在唐山举行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成效初现,问题犹存,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丨成效初现 经验珍贵

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开展供热计量的城市有40多个,已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建筑面积达到2亿平方米,实现热计量收费面积4600多万平方米。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目前我国供热计量改革初见成效,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供热计量改革的实践,供热企业不同程度上节约了能源,绝大多数的用户节省了热费,供热计量改革得到了用户的支持。

在供热计量改革中,各地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供热计量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把住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关。三是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发挥供热企业主力军作用。四是创新资金筹措模式,建立热计量改造投资偿还机制。 

丨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供热计量改革存在哪些问题?出席22日举行的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代表们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问题一: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欠账严重。虽然《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都明确规定,新建建筑和经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当实行计量收费,但各地执行的效果并不理想。 

仇保兴说:“目前只有天津市、唐山市、承德市等少数城市做到了新建建筑供热计量设施不欠新账。” 

从全国来看,大量的新建建筑没有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或者安装的是质劣价低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无法实施供热计量收费。 

问题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缓慢。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95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只完成2100万平方米。 

大部分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没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有的只安装了楼栋热量表,没有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有的选用了不符合供热计量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计量装置,为以后计量收费留下了纠纷隐患。 

问题三:供热计量收费不到位。据仇保兴介绍,目前北方地区132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只有20多个城市出台了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政策。大多数城市没有计量热价,使得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无法进行计量收费。 

另外,有些地方即使开展了供热计量收费,但总体上还只是处于试点阶段,面积少,分布散,系统节能效果差。有些地方计量收费方法不规范,将“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变成了“按楼计量、按面积分摊”收费,违背了供热计量收费的初衷。 

丨加强监管 完善配套政策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0年前完成北方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其中2009年要完成改造任务6000万平方米。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相关省份都要分解落实今明两年供热计量改革的目标任务,并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责任状。

仇保兴说:“新建建筑必须执行供热计量的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 

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各地要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质量监督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保证新建建筑达到建筑节能标准和计量收费的要求。 

仇保兴说:“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供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能通过验收,不得拨付中央奖励资金。”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提出,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将供热计量改革内容纳入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在用好用足中央奖励资金的同时,制定地方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配套资金等政策。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政策。选择经济适用的供热计量技术路线。没有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的城市要抓紧落实,并同步建立个人热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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